计生方面:(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2、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5年的。
户籍方面:
1、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3、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4、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申请流程
1 、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陆以下网址如实填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portal.szjs.gov.cn:8888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js.gov.cn/csml/szzulin/
(咨询电话:239137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