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月14-15日召开

2017-02-06 来源:深圳南山网


深圳新闻网南山讯(记者 姚家玥)南山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月14日至15日召开。2月6日,南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代表变动情况报告等。会议由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麦林光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明、路玉萍、曾令格、邓志荣、黄立新,区政府副区长肖辉,区法院、区检察院以及区人大机关、区财政局、区环水局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定(草案)和建议名单。经会议表决,南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14日至15日召开,会期2天,主要建议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南山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三)审查批准南山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其他。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麦林光表示,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时间很紧、任务重,要按照区委要求,认真抓好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举行。

随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代表变动情况报告。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236名;闭会期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湧因工作需要调离南山,辞去代表职务。区七届人大现有代表235名。

会议还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南山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及其初步审查意见。据悉,根据预算法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区2017年预算(草案)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初步方案进行了预先审查,提出了12条意见和建议,相关编制单位对代表所提建议予以采纳。

会议审议了区政府提请的《深圳市南山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的议案(以下简称《规划》),听取了区环水局局长蔡凡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深圳市南山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决议》。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将有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落实和辖区绿色可持续发展,会议决定予以批准。会议要求,区政府要精心组织《规划》实施,力争在2018年把南山区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而努力奋斗。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法院人事免职议案,同意免去黄晓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张远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