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力争2020年PM2.5年均浓度小于25微克/立方米

2017-02-07 来源:深圳特区报

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

让城市环境更美丽 空气更洁净 市民更健康

力争2020年PM2.5年均浓度小于25微克/立方米

深圳新闻网讯 昨天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防治大气污染的部署,按照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要求,瞄准国际一流水准,以更严举措推动深圳大气环境质量向更高标准迈进,力争2020年PM2.5年均浓度小于25微克/立方米,达到世界卫生组织二阶段标准(欧盟标准),努力为全国城市空气治理提供有益经验、发挥更大作用。

据悉,2013年深圳出台了《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提出2013-2016年期间40条具体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包括率先在全市范围限行黄标车、禁燃高污染燃料、淘汰全部散煤和普通工业用煤等。通过实施该计划,大幅度削减了我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提升了大气环境质量。2016年,全市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12年分别下降约1.1万吨、0.7万吨、3.3万吨、2万吨和5.1万吨,降幅分别为41%、27%、28%、33%和34%,其中PM2.5年均浓度降至2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名列前茅。

此次通过的《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是我市大气环境治理“40条”的“升级版”。该计划以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为核心,提出了七大类30项具体措施,包括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治理,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提高电厂、锅炉污染防治标准等。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

会议强调,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未来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的部署,主动作为、狠抓落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大力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将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到国际先进水平,让城市环境更美丽、空气更洁净、市民更健康。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十三五”规划》,要求突出更加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突出保障产业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的要求,统筹协调城市功能布局和土地储备开发,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空间保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草案送审稿)》、《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草案送审稿)》等,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记者甘霖)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