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党纪处分725人 为反映失实517名干部澄清问题

2017-02-07 来源:深圳晚报

深圳纪检监察机关去年立案审查916人

6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2016年,深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服务大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全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916人,同比增长21.2%,其中局级干部37人,处级干部147人,给予党纪处分725人。

A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倒逼责任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为了牵住这个“牛鼻子”,市纪委采取多种方式,把责任列明、压实。去年初,深圳出台《深圳市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市委领导班子、市委书记、市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负主体责任的内容。同时,市纪委还指导、督促各区各部门和基层街道细化了本级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厘清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的内容和范围。

明确责任是前提,但落实责任却不能止于发文。去年7月,中央纪委网站曝光了龙岗区财政局有关领导因管理、监督不力分别被追究“两个责任”的问题。该局下属国库支付中心干部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全员收受购物卡或礼金,被严肃查处,该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因管理不到位,被追究主体责任,局纪委书记因监督不到位被追究监督责任。

“事情出来后,有些干部还是挺吃惊的,觉得问责不是说着玩的,这就是我们要的效果。”市纪委党风政风室有关负责人说,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就是要通过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倒逼责任落实。

B

72人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

前不久,龙华区处级干部廖某经历了一次特殊的谈话。由于家人在辖区内违规经商,虽然情节不严重,但他还是被区纪委进行了诫勉谈话。他诚恳地表示:“以前没在意这个问题,幸亏组织及时给我提了个醒。”

来时慌张,去时轻松,放下包袱,有错就改,这是谈话人和被谈话人的共同感受。2015年,中央纪委提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根据这一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把执纪监督的关口前移。

2016年9月,深圳制定出台《深圳市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纪委、市监察局谈话函询暂行办法》,规范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完善抓早抓小机制。

去年全年,深圳共开展全市新提任局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17人次,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谈话提醒10028人次,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函询172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387人、重处分338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72人,运用后三种形态作出处理的人数分别占受处分人数的53.4%、36.7%和9.9%。同时,还为反映失实的517名干部澄清了问题。

C

发现和处理“隐形四风”等问题57个

2016年,深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着力整治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据统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案件5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通报曝光案例18起。开展明察暗访139次,发现和处理“隐形四风”等问题57个,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整改。

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共排查基层党员干部违纪线索2512件,立案751件,党政纪处分51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9人。加强对口扶贫领域执纪监督,与市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扶贫资金落实情况核查,设立问题线索台账,防止弄虚作假、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D

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信访举报3366件

去年,深圳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精神统领执纪审查工作,规范线索处置、信访函询、审查谈话、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两报告”制度,对移送司法的党员干部一律先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完善市纪委与公检法机关案件线索定期通报移送和信息共享查询机制;加强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据统计,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信访举报3366件,同比下降16.9%;立案审查916人,同比增长21.2%,其中局级干部37人,处级干部147人,给予党纪处分725人。严肃查处了深圳机场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汪洋,罗湖区原副区长邹永雄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记者 陈逸群 通讯员 深纪宣)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