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老汉路边搭讪少女称联系家人 “借”手机一去不返

2017-02-10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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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路边搭讪少女谎称联系家人 “借”到手机后一去不返

深圳新闻网讯 六旬老汉路边搭讪未成年少女,编造被车撞倒需要联系家人送钱的谎言,然后拿着借到手机逃之夭夭。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普某盗窃案一审宣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普某拘役 3 个月,并处罚金 1000 元。

普某年近六旬了,却不务正业预谋盗窃,并利用老人身份,将作案目标锁定到戒备心不足的未成年人身上。2016 年 10 月 4 日,普某从罗湖区到坐车南山区蛇口体育馆附近,看到 14 岁的被害女生黄某独自行走,就上前与黄某搭讪称自己手机没电,想借手机打个电话。

聊了几句后,他进一步谎称自己被车撞倒需电话联系家人送钱,黄某见他是个老人家,就信以为真将苹果 6S 手机借给普某,哪知道,普某拿到手机假装一边打电话一边向旁边的科技大厦走去。到了该大厦楼下,普某让黄某在楼下等待,之后迅速从大厦后门逃离现场,并以 900 元的价格将手机变卖。经鉴定,黄某的手机价值人民币 3376 元,案发后,普某家属赔偿被害人 4829 元。

法庭上,普某对他利用老人身份对未成年人行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南山区法院经庭审认为普某以借手机拨打电话为名,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被害人手机,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并综合考虑普某认罪、已赔偿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周丽华

 

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