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不降
小李是一名准妈妈。她担心两险合并实施后,会影响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发放。诸如小李这样的疑惑,试点方案给出了明确答案:试点地区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生育保险参保1.84亿人,当期基金收入519亿元,支出527亿元,累计结余676亿元, 全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808万人次。生育保险制度运行平稳。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生育保险的待遇发放,主要是医疗费用的支出和产假期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工资两部分。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不仅不会导致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降低,而且将随着基金共济能力的提高,更有利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