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工会经费不能这样花!

2014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