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第四季度末 深圳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734.2亿

2017-02-24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2016年第四季度,深圳归集住房公积金108.85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46.61亿元。截至2016年第四季度末,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3.03万笔,累计发放金额734.20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深圳工作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才和港澳台人才,符合条件的,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关于在深圳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港澳台人才,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的工作部署,2015年12月11日,深圳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士可以在深圳自愿缴存和使用公积金。

2016年底,进一步扩大了缴存主体范围,港澳台人士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明确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持有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即可和深圳职工一样,在深圳缴存公积金,并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使用公积金贷款,为在深圳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人才创造更好的安居环境提供便利。(记者窦延文)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