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第二批次人才住房合格企业名单公示 你公司分了几套房?

2017-03-06 来源:前海管理局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17年3月3日至3月17日,在以下网站公示15日: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ov.cn);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http://www.szqh.gov.cn)。

三、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选房时间:2017年3月22日-3月24日。3月22日安排A1类企业选房,3月23日安排A2、A3类选房,3月24上午安排B1、B2类企业选房,下午安排C类、A4类、A5类企业选房。

选房地点:前海合作区梦工场2号楼(创业学院)一楼会议室。

选房方式:对申请A、B类住房的企业,分别按照每一类别公示的排名顺序由高到低,按照A1-A5,B2-B1的顺序,分别依次抽签确定分配房源。C类住房按提交材料的受理序号,依次抽签分配住房。选房结果可退不可换。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配租将采用集中抽签的方式确定具体房源,各单位应授权2名工作人员,按时来现场抽签,若不能在当日到达现场抽签的,取消该企业本批次配租资格,请各承租单位工作人员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参加当日抽签。

(二)承租单位在获得住房后,应及时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并将最终入住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前海管理局备案。

(三)申请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及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选房过程中,配租单位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两次的,三年内不能再申请前海人才住房。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