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娱乐场所抽烟?两市民被罚 深圳休闲场所全面禁烟

2017-03-07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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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娱乐场所抽烟 两名市民被罚

全市开展娱乐休闲场所全面禁烟执法行动

深圳新闻网讯 3月5日晚,由市控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控烟协会联合督查的控烟执法行动在福田区水围文化广场正式开展,突击检查过程中对四家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控烟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的经营场所进行了警告处理,并对两名违反《条例》规定的深圳市民进行了口头教育及开具罚单。

在行动中,联合督查队暗访了网咖、ktv、酒吧等娱乐场所。督查队发现,大部分的场所都有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配备控烟检查员,并对场所消费者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并登记、但仍有小部分经营场所没有将警示标识摆放张贴在显著位置。部分楼梯走道、垃圾堆里还散落着数量不少的烟头,对场所消费者的吸烟行为视而不见、不加劝阻。

3月5日晚,联合督查队在水围五街随机进入一家名为“港龙”的桌球城。督查队在一间包房内发现,几位年轻人在吞云吐雾。他们称烟灰缸是桌球城提供,该处的人员并未告知此处全面禁烟。而该桌球城负责人则辩解称有劝阻客人但收效甚微,烟灰缸是因为烟灰破坏卫生而无奈提供。督查队的控烟志愿者随后在前台发现了贩卖香烟的价格表,经劝阻,工作人员收起了正在售卖的香烟。据悉,该场所不具备售卖香烟资格。随后,一抽烟青年被执法人员口头教育并处以50元的罚款,同时所在消费场所也收到警告一次。

深圳市公安局福强派出所副所长林燕军介绍,自2017年1月1日歌舞娱乐场所和休闲服务场所从限制吸烟场所转为禁止吸烟场所后,派出所就根据市局和分局的指令,开展了对辖区内60多家歌舞娱乐场所及休闲服务场所的禁烟宣传和执法工作,不定期地进行暗访复查,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场所,按照《条例》第四十二条,处以了三万元罚款处理。(记者 范劭华 通讯员 深卫信)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