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意外身亡 父母妹妹和妻女对簿公堂分遗产

2017-03-08 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委会”)在罗湖挂牌成立。该调委会以深圳遗嘱库110名公益律师为主体,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后,调委会将安排至少2名调解员开展调解,全过程不超过60日,不收取任何费用。据悉,这是全市首家专门化解遗产继承纠纷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是罗湖区探索解决继承纠纷的一项新举措。

老龄化加剧家庭继承矛盾

继承矛盾高发亟需新型纠纷化解机制。随着第一批来深建设者步入老龄化,深圳市常住老年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已接近120万人,深圳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日益严峻的家庭继承矛盾。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理事会会长闵其双介绍,在各种遗产纠纷案例中,因家庭财产权益人淡薄的继承法律意识及保守的思想观念而引发的继承纠纷高发,也因缺乏正确的疏导机制,家庭成员间的矛盾容易恶化,以致对簿公堂。

如有的老人宁可把财产直接指定给某一孙子,也不愿给子女;有的老人只希望把房产继承给子女,不让儿媳或女婿享受分毫;有的兄弟有份,姐妹却无法继承父母巨额遗产等等。闵其双表示,因涉及复杂的婚姻亲缘关系,遗产继承纠纷亟需一种更高效、更温和、更具疏导作用的非诉纠纷化解机制来解决。

保护家庭弱势成员

昨日成立的调委会以深圳遗嘱库110名公益律师为基本力量,打造两支专业团队,一支是具有丰富遗产继承法律知识和遗产继承纠纷调解经验的专业调解员队伍,另一支是遗产继承纠纷领域的法律专家团队,负责对调解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并对调解员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培训。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后,调委会将安排至少2名调解员开展调解,从调解受理、收集材料、走访调查、现场调解到签订调解协议的全过程不超过60日,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而多元化服务包括了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后续回访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多项公益服务。在调解结束后,如当事人仍要提起诉讼,调委会也会提供相应的程序指导。

在部分遗产纠纷案件中,有些家庭成员会出现偏激、情绪波动较大等情形,在得到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调委会将安排经过心理学培训的调解员进行心理疏导。

与此同时,考虑到在现实中作为继承人的妇女和儿童往往是纠纷中比较弱势一方,调委会通过与老年协会、妇联、居委会等机关单位或社会组织合作的方式,定期或根据实际情况探访情况特殊的当事人,在不影响公正调解的前提下对其提供帮助,实现对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有助于推动《继承法》完善

罗湖区司法局局长卢光辉表示,罗湖探索建立专门针对继承领域的第三方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集聚和统筹社会多方专业力量,此次成立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正是有效预防、及时疏导和化解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次有益尝试。

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刘天德认为,我国的《继承法》实施已超过三十年,其间从未修改过,改革开放让深圳从一个小渔村蜕变为国际化大都市,社会经济结构、人们思想观念以及众多家庭的财富积累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财产继承出现了亟待解决的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他表示,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深圳化解遗产继承纠纷的一次有效尝试,同时也是了解深圳民众财富传承实际情况的一个重要平台,无疑将为我国《继承法》的立法研究与完善提供有力支持。

案件链接

公婆状告儿媳

要分亡子遗产

男子意外身亡,身后事却没完没了,而且对簿公堂的是他最亲的父母、妹妹和妻女。2012年,深圳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典型的遗嘱继承纠纷案,双方围绕着2套房产、2辆车以及存款、赔偿金等财产展开了争夺。

死者尹某的父母和妹妹为该案原告,状告尹某的妻子以及尹某的女儿,索要尹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及车辆、存款、死亡赔偿金等财产,主要是福田区的一套价值近千万元的豪宅。他们的理由是,首先该房产是尹某在婚前购买,属于个人财产,他们有权继承,其次,儿子于2006年写了一份“财产分配计划”,约定房产归父母所有,父母帮他还45万元的债务,他们认为这是合法的遗嘱。

对于这份“财产分配计划”,尹某妻子黎女士则并不承认其为遗嘱,因为当时丈夫还未结婚,也没有孩子,即便算遗嘱,最后继承时也要考虑妻女这一份。

该案一审时,福田区法院认为,“财产分配计划”确实不能算“遗嘱”,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尹某遗产。双方都表示不服判决,继续上诉。

 (全媒体记者鲍文娟通讯员邱盈)

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