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不少深圳客去惠州购房置业,不过由于各种原因,和开发商之间的各种纠纷,麻烦也是层出不穷。
最近深圳的袁先生在惠阳购房时,就因为在交付首付款后,却无法办理按揭,让他的买房之路并不顺利。
深圳的袁先生去年10月份,在惠阳区的九洲玉带湾小区看中了一套119平米的住宅。在业务员确认,可以按照首套,首付三成购房后,袁先生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并且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认购书。
在这之后有个审核期,开发商按揭部 ,对接银行要查询征信,检查是否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10月14号前面一天,销售人员通知袁先生可以按合同去缴三成的首付。
随后袁先生便在业务员的协助之下,交纳了共计47万余元的首付款。袁先生说,整个过程九洲玉带湾的销售人员没有提及任何关于贷款办不了的问题,甚至还和他一同去银行递交资料审查资质。
在工商银行签完字,经理还表示,现在贷款如果批下来过后有个优惠,但是必须要买这个保险,买了这个保险合同贷款利率会有优惠。因此,袁先生还花费了近一万元购买了这份意外伤害保险。本以为买房的事儿尽在掌握,没想到, 去年年底,袁先生被告知,没有办法网签。
袁先生一问业务员说还没办下来,就问什么原因,“他说贷款没批下来,我说贷款怎么没批下来什么原因,他就说了一句负债过高。”
原来,因为袁先生名下有资产进行了抵押,银行方面认为袁先生的还款能力不足,因此无法办理贷款。而袁先生认为,负债这个问题,在一开始审核资料,以及到银行递交资料的过程中都可以审核出来,但对方却始终没有告知自己存在这个问题,因此如今出现这种局面,开发商应负有责任。
袁先生告诉记者,此前销售人员向他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追加到五成的首期款,另一种是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合同。他表示无法接受。
“你不能说三成可以了,现在要五成我肯定是承受不了,然后好像一步一步地把购房款往里面添加,添加到最后我就怕他又要推倒重来,批不下来怎么办。”
袁先生认为,自己当时购房时,开发商并没有告知他办理按揭可能会出现这种局面,因此开发商应该负有责任。对此,开发商方面又是如何解释的,袁先生的诉求又是否合理呢?
九洲玉带湾的一名孙姓经理表示,袁先生办不了贷款主要是因为他个人的原因导致的,之后他们也在积极帮助袁先生协调解决。经过和银行方面的沟通,银行方面希望交多两成,但碍于袁先生的实际情况,他们也和银行方面进行了协商,追加一成,但至于最终能不能办理下来,他们也无法确定。
楼盘销售孙经理称,这个东西开发商是没有办法确定的,只是说他们跟银行那边的沟通,因为买房选择了按揭,那必须要符合按揭的一些条款。
除此之外,开发商方面表示,袁先生还可以选择更名的方式,但袁先生表示,并没有适合的亲属可以办理贷款。对于袁先生认为的,开发商此前应该负有审核贷款资质的责任,如今办不下贷款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的观点, 开发商方面则认为,他们并没有能力完成贷款资质的审核。
楼盘销售孙经理告诉记者,“如果要解除合同,我昨天也跟袁先生讲了,我们可以走正规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对的。我们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这个也没有关系的。”
随后记者也就袁先生的问题咨询了律师,律师介绍,按照现行法律的司法解释,对于选择按揭方式购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按揭无法审批通过,按过错原则处理,看究竟是谁的责任导致的无法办理,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乐文指出,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按揭不能办理,这种情况下建议他应该充分跟开发商进行一个沟通,当然解决问题还要看开发商的态度和合同的约定。
事实上,在实际的商品房购买过程当中,如果选择按揭付款方式,买受人首先要对自己的购买能力做一个正确的评估,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明示、暗示、口头许诺等。除此之外,也可以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此有所约定,规避风险。
最好能在补充协议里面明确约定,因为银行按揭不能贷款,可以选择开发商全额退款解除合同,或者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来支付尾款。当然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这种情况的条件下,买受人就要考虑这种风险了。
通过袁先生的经历也给各位准备购房者提个醒,购房前最好自己也要提前做好功课,比如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为了规避风险,也可以和开发商提前通过合同的形式约定双方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