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促销员网购手机号盗刷积分 7天获利7000元

2017-03-13 来源:深圳南山网

深圳新闻网南山讯(记者 董非 通讯员 洪妙燕 周正) 网购大量手机号码和服务密码,盗刷他人手机积分获利,一男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获刑。近日,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付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法院一审审理作出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2016年10月23日至2016年11月1日,付某通过微信向昵称“上帝之手”的人购买了大量中国移动客户手机号码以及相对应的服务密码,然后利用自己在沃尔玛店当促销员的便利条件,在商场购买商品时,使用其购买来的手机号码和服务密码,将号码内对应的积分兑换抵扣商品部分货款,后将所购商品低于市场零售价倒卖获利。2016年11月1日,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向沃尔玛公司反映多起移动用户投诉积分被盗刷的情况后,沃尔玛公司经核查发现付某用盗刷积分的方式购买了冰箱、电视机、豆油、购物卡等商品,被盗刷的积分约合人民币17810.7元。2016年11月3日,付某被抓获归案后,供述称已盗刷500余名中国移动客户手机积分,获利人民币7千余元。

目前我国已经实行了手机实名认证,手机号码已经成为了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且一般情况下手机的服务密码仅有机主知晓,拥有手机服务密码便可以查询手机通话清单和信息发送情况,因此手机服务密码属于极为隐私的个人信息,应当与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付某以网购的方式非法获取大量他人的手机号码和服务密码,用于积分兑换获利的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触犯了刑法,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