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代消费者索赔千万:能否胜诉? 钱又咋分?

2017-03-16 来源:深广电直播深圳

原标题:

【公益诉讼】省消委会代消费者索赔千万:能否胜诉? 钱又咋分?

今年3月8号,

广东省消委会代表消费者,

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请求法院判令20名私宰猪肉的犯罪嫌疑人,

支付1006.2万元赔偿金。

这起案件也引发法学界关注,审判可能会遇到哪些困难,如果胜诉这笔钱将如何使用,都成为焦点话题。

2015年8月,深圳市公安局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在惠州惠阳和深圳平湖等地联合执法,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共计20名。据了解,惠州市惠阳区沙田屠宰场的涉案人员,屠宰病猪死猪,并给病死猪肉发放检疫合格证,致使问题猪肉流入市民餐桌;周某光、周某星等人,通过不正规渠道屠宰或购买猪肉,并浸泡有毒有害液体后销售。今年3月8号,依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广东省消委会代表消费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20人,承担赔偿金1006.2万元。

专家解释,消费者个体提起诉讼,需要耗费巨大的经历,而能提起的赔偿金额却很低,成本高收益小,所以个体往往放弃维权,导致违法者有恃无恐。而以执法机关查获的证据作为诉讼依据,提起消费赔偿的公益诉讼,将克服这一困难,加大对犯罪者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让犯罪者付出高昂成本。

那么,如果省消委会这次诉讼胜诉,成功执行到这1006.2万元赔偿金,这笔钱将如何使用呢?

法学专家认为,赔偿金的分配使用或许会有难度。首先,因为事件过去一年多,在没有发票、缺少病死猪肉实物的情况下,消费者如何举证,才能证明自己是受害人,是第一个难题。专家建议,有必要建立相关认定标准。

此外,在举证成为受害人之后,从1006.2万元赔偿金中,究竟该领取多少,也将产生争议。一方面,受害人购买的数量和金额难以准确认定,另一方面,如果受害人因为病死猪肉生病,是按照购买金额的十倍赔偿,还是按照实际治疗费用赔偿,也是一大问题。

法学专家表示,省消委会的消费赔偿公益诉讼开创全国先河,但也因此进入该领域的无人区,整个环节上还有诸多细节需要明确,不能让这一先进的制度停滞不前,避免一把利剑演变成无人害怕的纸老虎。

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