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1 来源:央视财经
夜班津贴
关于夜班津贴,国家并未出台过规定,各地则有相应的标准,但呈现参差不齐的状况。
据各地人社局资料显示,上海、江苏执行的是 1995 年的政策,距今已经 21年未涨,其中,夜班工作到24点以后下班的职工、津贴标准为3.4元;而夜班连续工作12小时,津贴标准仅为4.4元。
福建、山东执行的是1997年的政策,距今19年没涨;湖南执行的是2005年的政策,距今11年没涨;河北执行的则是2008年的政策,距今8年没涨。
编辑: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