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
宝安公办学校采取“先类别后积分”录取制度,按照从第1类到第8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划分
第1类:
宝户购房,即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购房(或祖屋,或父母享受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下同)。
第2类:
深户购房,即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
第3类:
宝户无房租房,即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提交无房证明。
第4类:
非深户购房,即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学区购房。
第5类:
宝户有房租房,即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6类:
深户无房租房,即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提交无房证明。
第7类:
深户有房租房,即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8类:
非深户租房,即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确定了孩子学位类型
我们再来看看积分计算吧
积分计算方法
宝安区积分计算分深户和非深户进行,请对号入座。
1.深户
深圳户籍学生: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不满一个月的不积分。
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
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以发证日期为准;提交租赁凭证的,以办理租赁凭证的落款日期为准;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
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3月31日。
积分不封顶。
举例:
某学生提交的房产证发证日期是2014年3月20日,到2017年3月31日满36个月,所以他的积分是36分;
某学生提交的租赁凭证登记日期是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3月31日满6个月,所以他的积分是6分。
2.非深户
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社保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社保时间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社保时间积分:
提交社保,进行积分计算。
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保的,按在深圳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提交父母任何一方的社保资料均可,父母双方社保不累加;
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
每满一个月积1分,不满一个月的不积分,时间计算到2017年3月31日为止。
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
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 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举例:
某学生提交的父亲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累计时间是5年5个月,到2017年3月31日是65个月,社保积分就是65分;
同时该生属于独生子女,计生积60分,所以他的最后积分是125分(社保65分加上计生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