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深圳市大浪颐丰华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将该项目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及市相关要求,现将该更新单元的更新意愿达成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示地点
1、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工业区(改造项目现场)
3、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在线网址:http:// www.szlhxq.gov.cn/
二、公示时间
7天(自然日),自2017年4月5日起至2017年4月11日止。
三、意见反馈
1、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在2017年4月11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2、异议人为个人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异议人委托代理人提交材料的,需提交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异议人为单位的,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755-23336658
传真:0755-23336519
地址:龙华区龙华办事处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国鸿大厦A座703办公室;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为核实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达成情况,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搬迁补偿安置等任何其它事宜。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内容将作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意愿达成情况认定的主要依据。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