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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学位网上预报名4月中旬开始
一、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一)宣传准备(4月上旬起)
4月上旬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
(二)网上预报名(4月中旬)
适龄儿童父母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三)学位申请(4月下旬)
1.适龄儿童父母向招生片区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四)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上旬至6月中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简化入学手续,充分应用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五)学位安排(6月下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六)复核(6月下旬)
各区所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七)公布新生名单及报到注册(7月上旬)
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与学校商定并提前公布。
初一学位网上申请4月下旬开始
一、招生对象
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一)4月上旬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
(二)4月中旬,各小学发放《初一学位申请表》,指导小学毕业生准备升学资料。
(三)4月下旬,小学毕业生统一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四)5月上旬,各区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及升学资料。
(五)5月中旬—6月中旬,各区开展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六)7月上旬,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报到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布。
(注:小一初一报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