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取消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入户年龄限制

2017-04-10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取消高层次人才 及配偶入户年龄限制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的大门将向世界各地的人才敞得更开。今后,我市拟取消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入户的年龄限制,即使高层次人才选择不入户,其配偶也可以直接申办入户。备受各界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草案)》今天全文刊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取消两项人才工作行政许可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已成为社会共识。此次条例的制定,旨在通过立法破除制约创新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条例(草案)》突破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目前人才工作领域涉及的两项行政许可制度进行了改革。

一是取消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行政许可,改为登记备案制,

以减少行政许可对机构设立和行业发展的限制,建立由市场、社会认可促进非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的机制。

二是取消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改为登记备案制。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力资源服务在人才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取消行政许可,可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办理程序,从而加快促进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可直接入户

在入户和申请居住证方面,高层次人才将不设门槛。《条例(草案)》规定,高层次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其他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其配偶可以自愿选择直接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

据介绍,与我市现行政策相比,此项规定作出两方面改变:第一,取消了本市现有规定关于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入户和申办居住证年龄方面的限制。根据现行规定,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入户要符合相关年龄条件,如果不入户深圳,则年满60周岁即无法办理本市居住证。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条规定是对已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不受年龄限制办理入户和申领居住证,个人在进行高层次人才认定时,仍要符合相关认定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第二,改变了目前高层次人才配偶入户需要以高层次人才本人入户为前提的规定。高层次人才选择不入户,其配偶也可以直接申办入户。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