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深圳三措施整改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

2017-04-11 来源:深圳晚报

深圳三措施整改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

确保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选择药品配送企业等实现自主权

深圳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出《深圳市卫计委承诺纠正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一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4月10日,深圳市卫计委对主要情况做出通报,指出已对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做出确保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自主权、选择药品配送企业自主权和药品生产企业自主权三项整改。

药品集团采购

已完成三项整改措施

市卫计委通报指出,2016年7月,深圳市按照国家、省有关改革的要求启动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探索。期间,国家发改委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提出整改意见及要求。2016年12月,深圳市卫计委经广东省发改委向调查组呈交了整改报告,整改思路和措施得到了调查组的认可,目前已经完成三项整改措施。

一是确保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自主权。对药品采购平台的选择不作强制性限制,允许25家试点公立医院根据实际需要、药品价格等因素自主选择委托现有集团采购组织(即全药网药业)或在广东省平台采购,扩充采购渠道,促进市场竞争。二是确保选择药品配送企业自主权。药品配送企业不再由药品集团采购组织(以下简称GPO)单方指定。委托GPO采购的药品,其配送流程调整为:药品生产企业从GPO遴选的入围药品配送企业中,自主选择若干家委托配送企业,供公立医院选择;公立医院可按照每个品规选择1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中选择1家,确立委托配送关系。三是确保药品生产企业自主权。允许药品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现有集团采购组织或其他采购平台向深圳市公立医院销售目录内药品。

今年2月17日,深圳市卫计委公开发布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配送工作的通知》,将相关整改措施予以明确,目前该文件已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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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