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2 来源:深圳卫生监督
这还不算完!
卫监执法人员又一次复查该药店时
他居然还敢在药店内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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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违法,
是法盲?还是“心理素质过硬”?
而且面对执法人员不仅态度恶劣
还根本不配合检查!
不配合检查就算了吗?
当然不是!
张某未取得执业医师资质,擅自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场所行医!卫生行政部门处以:没收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现场没收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