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近几年的实践经验,共设置4个积分项目,满分为100分。
(一)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二)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2015年起,我区施行学区房学位锁定制度,家长可登陆“南山区学区房查询系统”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在锁定期间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1.购房分为7类
2.租房分为8类
(三)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满分为20分)
按申请人家庭计生情况分为4类。
(四)申请入读学生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10分)
按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分为2类。

学校、教育部门将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各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家长在规定时间可通过区教育局招生系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和终审积分。符合入读条件但未被录取到所申报学校的,由区教育局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调剂分流到周边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公益民办学校。不接受或主动放弃调剂分流的申请入读学生,教育部门不再负责安排公办学位。凡在区属民办学校就读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享受政府发放的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具体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详见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