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卫计委发布消息称,深圳民营医院可与公立“用电同价”!速来申请,4月底截止。
过去,民营医院、诊所的用电价格通常要比公立医院高,但如今风向要变了。
在鼓励社会办医的大背景下,深圳已于今年1月出台社会办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用电同价”的政策。目前,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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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同价”已被写入深圳医疗“基本法”
近年来,大力鼓励社会办医,让社会办和政府办医疗机构的待遇趋同,已经成为国家医改的“风向”。
看看这个时间表。
2010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
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
目前,北京、山西、山东等省市已经实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方面已经实现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同价。
2017年1月1日
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非公立医疗机构年度基本医疗服务业务量达到其年度医疗服务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其用电、用水、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
2017年1月22日
深圳市发改委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电价问题的通知》
社会办医疗机构“用电同价”政策在深圳落地。
2017年2月24日
深圳市卫计委正式发文通知
全市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都可以向该委申报“用电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