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广州大力调控近一个月后,上海也终于有了动作。
在限购限贷严格程度不相上下的情况下,上海这次下手的也是商办公寓。然而不同于北京广州直接对目前存量的商办公寓进行限制,上海限制的是商办土地的出让。
4月21日,上海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红头文件,对商办土地出让明确若干重大新规,比如不得建公寓式办公/酒店、需整层销售等等。
不管是商办公寓或是土地,北上广都表明了严格限制的态度。那么深圳还有多远?如果出台类似新政,哪些公寓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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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策重点
先来看看上海这次出台的政策,有哪些重点:
① 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
② 出让合同中商业用地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③ 出让合同约定办公、商业可售部分以层为单元进行销售。
③ 出让人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明确商业、办公物业的持有比例和持有年限,并载入土地出让合同。
⑤ 出让合同约定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应整体持有。
⑥ 受让人在完成开发建设并领取房地产权证后,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持有的物业,在持有年限内不得转让。
⑦ 对商业、办公、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物业,应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持有相应面积的房地产,不得整体、分割转让。
⑧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自持部分物业,应整体抵押,不得分割抵押。
文件还提到了限制的范围:上海新增的经营性用地,以及营利性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用地。规定有效期是2017年4月10日至2022年3月31日。
因此可看出,上海这次主要还是对之后商办类土地的出让做了严格限制,而目前存量的商办类公寓可能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