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1253户家庭来选房了!千呼万唤等来羊台苑终审

2017-04-27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 据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消息,《关于宝安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公示及看房、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已公布。具体如下:

 

关于宝安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公示及看房、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宝安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初审结果已于2017年3月31日完成公示。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以及《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予以公示:

  一、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初审合格并已公示的家庭共1287户。在初次公示期间申请放弃认租有12户,核查出已享受本市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有23户,经过复核并通过审核的有1户, 故终审合格家庭为1253户。名单及选房排位详见附件1。

  特别提示: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面向宝安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第二批)初审结果公示的通告》,对未纳入初审公示名单有异议的申请人,在初审公示期间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局复核符合条件的,在本次终榜中一并公布。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baj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看房、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看房时间为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7日连续4天(含周末),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选房时间为2017年5月8日至5月12日连续5天,合格家庭的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选房方式为: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服务指引详见附件3。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7953877,地址:宝安区宝城6区新安二路57号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一楼业务大厅。  

  (二)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见附件1。

  (二)合格家庭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三)选房当天22时前将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bazj.baoan.gov.cn/)公布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情况。因选房后未在当日签订合同导致的剩余房源,将组织已入围本次终审合格名单但未安排过选房的家庭,按排位依次选房。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无论其是否签订租赁合同,经举报查证属实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宝安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表

  》》2.宝安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看房排期表

  》》3.宝安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

  》》4.宝安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4月26日

  附件2 宝安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看房排期表

  温馨提示: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7日为石岩羊台苑一期看房时间。为避免看房现场人流过度集中,建议绿色出行(如搭乘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并请合格认租家庭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看房(以家庭为单位按终审排位号分批看房)。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