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的同城同价 但这2191辆绿的仍不能驶进原关内

2017-05-05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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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运价上调收益全部归“的哥”

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测算“绿的”司机每月可增收约2500元

市交通运输委与市发改委在昨天举行的调整出租车运价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市现行巡游出租汽车(红色出租车和绿色出租车,简称“红的”、“绿的”)运价体系及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是2009年10月制定实施的,至今已执行7年多,近年来,出租汽车市场环境(市场供求、交通拥堵)、经营成本等因素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巡游出租车营运成本不断提高,现行运价体系已不适应目前的形势。

根据我市出租车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的营运数据,经对司机2016年和2014年月均收入水平进行测算,“红的”司机2016年月净收入为5851元,较2014年减少2712元,下降31.67%,加上政府和企业各项补贴1000元/车后,仍下降19.97%;“绿的”驾驶员净收入为2399元,较2014年减少2969元,下降55.31%,加上政府和企业各项补贴1000元/车后,仍下降36.68%。远远低于2015年度深圳在岗职工6752.8元的月平均工资。驾驶员收入达不到合理水平,行业不稳定因素积聚,服务水平大幅下降,红色出租车拒载(特别是对长途客),绿色出租车不打表、议价及私调计价器等违规运营现象尤为突出,甚至形成常态。针对以上问题,出租车主管部门及市交委行政执法支队多次开展专项整治,但收效不大。

市交委公共交通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这些问题的出现反映出现行运价体系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绿的”运价标准明显偏低,“绿的”行业平均亏损3909元/车月,成本利润率为-13.42%,运价严重背离成本,难以支撑驾驶员的合理收入和企业的合理回报,行业不稳定因素积聚。二是现行运价体系中跨区域长途运价水平偏低,由于跨区域尤其是跨市运输,返程乘客较少,营运效益远低于市区营运,长途运输拒载现象屡禁不止。三是现行“红的”与“绿的”的运价体系(含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不统一,不利于“红的”和“绿的”融合发展。随着原特区内外一体化的推进,“绿的”与“红的”的营运环境的日趋接近,行驶里程及载客次数均大致相同,为保障“绿的”驾驶员的合理收入,“绿的”的基本运价和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亟需与“红的”接轨。

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运价上调所得收益全部归出租汽车驾驶员所有。经测算,调价后,“红的”整体运价水平提高4.22%,每车每月可增加1498.14元收入,每名驾驶员月增加收入约750元;“绿的”整体运价水平提高19.93%,每车每月可增加5111元收入,对“绿的”而言,每名驾驶员月增加收入2555.5元,加上原有净收入2750元,每月净收入可达5305.5元,与“红的”驾驶员收入差距缩小。

出租车运价调整后,乘客需要多付多少车费?市交委昨日表示,对于乘客来说,按照当前平均运距(约7.40公里)测算,打“红的”乘客每运次平均增加支出约1.09元,打“绿的”平均每次增加3.85元。

由于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如果长途打车,车费则会明显增加。比如从深圳到广州,原来返空费超过25公里部分都只加收里程价的30%,现在超过25公里部分加收30%,超过50公里部分要加收60%。(深圳特区报记者 潘未末)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