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光明新区
4月份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1.94分,比上月减少3.03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6.66分,全市排名第六(见图10)。
图10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走势图(计量单位:分)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降一持平”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守法率指数为82.71分,比上月减少2.58分。主要原因是民生大道长春路路口等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不作为,非机动车载客、闯红灯等违规现象较严重,华夏路牛山路路口和新玉路根玉路路口等监测点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载客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71.19%,比上月下降4.29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75.42分,比上月减少0.83分,接近“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下降,选择“较不满意”和“不满意”选项的市民占5.83%,比上月上升5.42个百分点。评价“一般”及以下的市民主要反映非机动车闯红灯和非机动车载客现象较多,提及率分别为35.23%和29.55%,此外,行人闯红灯现象的提及率为17.05%。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4.17分,与上月持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缺少指路标志和车道标志。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0.83分,比上月减少11.39分。主要原因是同观路松白路路口、公明南环大道松白路路口和民生大道长春路路口等监测点堆物、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较多,其中出现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分别比上月增加7个次和10个次。各分项指数具体得分及对比情况见表6。
表64月份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及各分项指数得分、排名情况
计量单位:分
指数名称 | 全市排名 | 2017年4月 | 比上月增减 (±)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本月 | 上月 | ||||
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 5 | 6 | 82.20 | -1.23 | -4.14 |
1.守法率指数 | 6 | 6 | 82.14 | -2.71 | -6.99 |
2.市民感受度指数 | 6 | 6 | 68.33 | -0.67 | -4.09 |
3.交通设施完善指数 | 10 | 4 | 86.67 | -5.00 | -5.83 |
4.人行道无障碍指数 | 4 | 10 | 92.08 | 12.36 | 17.50 |
光明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3.08%,全市排名第十。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47%,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27%,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54%,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1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