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报评:守水有责 守水有为

2017-05-31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按照中央和广东省统一要求,《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印发,深圳市总河长、市级河长和148条(160段)河流的区级、街道级河长名单也已向社会公布。这是深圳打好治水提质攻坚战、早日让碧水蓝天成为城市名片的重要机制和保障。

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责、治理城市的基本准则。但是对流动的水体来说,很难实行“属地管理”。一条河流流经多地,各管一段,难以划清权责,不免产生推诿,也跟水体的自然属性相违背。在这种情况下,“河长负责制”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打破了传统的水体的属地管理办法,有了全流域治理的全新视角,也改变了水污染治理只依赖环保部门、水务部门等直接相关部门负责的思维定势,由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牵头挂帅,真正实现了“高度重视”和“治理一盘棋”。因此,全面推行河长制,对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完善水治理体系,实现治水提质总体目标有着重要的意义。

保证“河长制”顺利开展,发挥实效,还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按照全市统筹、领导挂帅、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了市、区、街道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对河长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方案》既对河长明确了工作职责,也授予了他们相应的权力,并通过督查考核措施,督促河长们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下一阶段,把这些要求一项项做好并且常抓不懈、融入日常管理当中,应该成为我们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常态的工作机制。这样才有可能让“河长制”进一步升级为“河长治”,最终保证我们身边的水环境越来越优美,让碧水蓝天早日成为深圳的靓丽风景线。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