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公积金7月有望全国“漫游” 这些城市率先受益!

2017-06-0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在今年6月底前上线。

  相关部门正加快推进这一平台建设,以后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这一举措的受益群体将超过1.3亿人。

  记者获悉,按照住建部原先的设想,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截至记者发稿,距离7月1日已经不足一个月,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各地能否按期实现上述政策目标,仍存在一定难度和变数。

  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个人住房长期储蓄资金,与养老、医疗等社保公共账户管理方式不同,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悉数进入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专项用于住房,是每个人拥有的实实在在的“私房钱”。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日益增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大量增加。为方便跨省就业职工就近、高效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平台。开通后,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统一在平台上,为跨省就业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工作的呼声由来已久。早在2010年,《管好我的私房钱》作者之一、著名住房公积金政策专家丛诚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作人员的流动会进一步加剧,应该尽快推出全国的公积金统一账号,形成全国可转移的平台,这项工作对于技术的要求并不复杂。

  异地转移业务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以深圳为例,第一种情况是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入至深圳,即职工在深圳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深圳账户,职工只需携带身份证到深圳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填写申请表格即可办理。

  第二种情况是住房公积金从深圳转出至异地,即职工与深圳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已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在深圳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出到外地新账户,职工只需在外地申请,深圳公积金中心全程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对于超过1.3亿的缴存职工而言,这一平台上线后,转移住房公积金可免去来回奔波,并减少了一些约束条件。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