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捞到“奇怪小动物”,竟然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与熊猫同属“国宝”级别!

2017-06-09 来源:今日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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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捞到“奇怪小动物”,竟然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与熊猫同属“国宝”级别!

  这就是6月6日

  深圳街坊向先生捡到的“小可爱”

  准确来说

  是他从水中捞起来的

  据向先生说,当时他在深圳梧桐山的小溪捞小鱼,突然听到水里有响声,他循声望去,看到一坨毛茸茸的东西,开始他以为是野猫或是野狗,于是就用渔网捞上来。

  由于当时天色已暗,他看不清楚捞起来的这只究竟是什么,就将其带回家,放到灯下一看,才发现,这是一张长相十分独特的动物,体型只比巴掌大一些,长着两只又圆又大又突出的眼睛,行动有些像猴子,略显萌态。

  经动物保护工作人员辨认,这只奇特的小动物叫蜂猴,与国宝大熊猫属同一保护级别,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蜂猴,别名风猴,属懒猴科,在中国分布于云南和广西,数量稀少,濒临绝灭,体型较小,体长32~35厘米,是较低等的猴类。蜂猴栖于热带雨林及亚热带季雨林中,完全在树上生活,极少下地,喜独自活动。行动特别缓慢,只有在受到攻击时,才有所加快,故又名“懒猴”。白天蜷成球状隐蔽在大树洞中或在枝桠上歇息,夜晚出来觅食,以植物的果实为食,也捕食昆虫、小鸟及鸟卵。

  (资料图)

  蜂猴不宜作为宠物饲养

  据了解,蜂猴不宜作为宠物饲养,一方面,它是夜行性动物,白天不活动,常在夜晚活动,晚上把它关在笼子里并不合适;另一方面,这种猴子较难抓捕,一般要固定其后脑才能防止被它伤害,因为它的牙齿有毒性。最主要的是,蜂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市民把它当成宠物饲养违法,对其群体的野外生存也是一种伤害。

  (资料图)

  另外,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贪某些野生动物外形可爱,长相奇特,就随意在网上购买,以免触犯刑律。

  而由于这只蜂猴的来历尚不清楚,不排除市民将其作为宠物饲养的可能,后续它会被带去哪里?怎么处理?请收看后续报道。

 

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