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8点至第二天凌晨6点 大鹏禁止任何休闲船只出海!

2017-06-14 来源:晶报

 西涌海滩将重点管理休闲船舶的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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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点以后禁止休闲船只出海

大鹏新区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西涌将试点海上运动项目划分区域安全管理

深圳新闻网讯 随着夏季滨海旅游高峰期的到来,大鹏新区加强对涉海安全监管和宣传力度。记者近日从新区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大鹏新区拥有美丽丰富的生态资源和海洋资源,新区正创新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并始终关注全域安全发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专门成立了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涉海安全工作的宏观协调和指导,统筹协调新区涉海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涉海安全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并建立了大鹏新区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工作运行机制,部署新区“水上安全意识提升年”系列主题活动,切实加强涉海安全事故的防控。

海上安全落实“六个限制”

近年来,大鹏新区滨海旅游发展迅速,每年游客超千万人次,海上休闲旅游和运动项目呈井喷态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新区涉海安全管理压力剧增。今年以来,新区管委会主动作为,从管理机构、工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破解涉海安全管理单位职责不明确、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难题。

4月14日,新区综合办公室正式发文,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李勇担任组长的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新区安监局负责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以推动各主管部门和办事处落实以休闲船舶安全管理为重点的涉海安全监管工作。

4月28日上午,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华根带队开展节前海上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并召开海上安全检查协调工作会议。会议明确要求落实“六个限制”:限制休闲船舶出海时间、限制海上生产经营活动场所营业时间、限制船舶航行速度、限制船舶航行路径、限制登船人员(老人、孕妇、小孩禁止上船)、限制携带和提供烈性酒,最大限度降低海上运营风险。同时要求各单位、各办事处要做好海上消防、救生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确保船舶、海上生产经营活动场所(渔排)要配备足额、达标的救生、消防设施设备。

“晚上8点至第二天凌晨6点,禁止一切休闲船舶出海和海上生产经营活动场所(渔排)经营。”新区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会议还强调: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海上经营活动安全宣传和执法,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明确涉海领域安全工作职责

据了解,为探索解决新区涉海领域存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等问题,新区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工作实际,牵头制定了新区涉海安全领域工作职责及工作运行机制。

“在西涌、较场尾、官湖等海域,休闲旅游船舶、摩托艇、冲浪、游泳等多个海上运动项目没划分区域,休闲旅游船舶没有固定码头,以冲滩方式停泊,每年会发生数起游泳者受伤的情况。”据新区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新区以西涌海域及沙滩为试点,根据对休闲旅游船舶安全管理责职分工,新区经济服务局、大亚湾海事局、大鹏交通运输局、南澳办事处等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照法定职责,将通过划定不同活动区域、建立临时休闲船登陆点等措施规范安全管理;而对于加强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问题,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等成员单位将继续落实大鹏新区海上休闲船舶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新区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将建水上安全教育实践基地

6月2日上午,新区安监局、大亚湾海事局共同对开展大鹏新区2017年“水上安全意识提升年”系列活动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这是新区涉海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以来首次主办的水上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根据活动安排,大亚湾海事局将在大鹏新区挂牌成立少年海事学校、水上安全教育实践基地,还将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伴我成长”海事开放日和水上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全面提升学生、企业和社会各阶层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普及化、常态化、制度化。

“这是贯穿全年的系列教育活动,通过有效、直接的安全知识宣传,比如告诉大家官湖海域有海沟、涨潮的相关知识、完善沿海岸安全标识等,让事前的安全宣传防范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新区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表示。(晶报记者 陈碧霞 通讯员 王英 徐燕媚/文、图)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