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招!深圳专门立法严打中英街“水客”走私

2017-06-29 来源:壹深圳

 

作为全国独有的“边境特别管理区”,深圳沙头角中英街将有首部专门立法,以打击“水客”走私行为。《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草案)》6月27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据有关部门统计,俗称“中英街”的深圳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走私案件数量从2013年的61宗上升至2015年的291宗,两年时间激增近5倍。管理区虽然进驻了海关、边防、检验检疫、公安、市场监管等隶属于不同上级机关的管理部门,但由于缺乏统筹协调,无法形成管理合力。而管理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盐田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中英街管理局”,由于事权限制,难以协调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中央和省级事权,造成管理和服务不到位。

针对这个问题,《条例(草案)》规定中英街管理局为管理区综合管理机构,除履行综合协调、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外,赋予其对管理区内人员、车辆等一定的检查管理权限,包括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执法行动。

《条例(草案)》规定管理区内企业、单位不得雇请、使用无有效通行证件人员,需要雇请、使用人员的,应当将有关人员的基本信息报中英街管理局,经管理局核实后再送边防部门审批办理边境通行证,以加强核查为边防部门审批发放通行证提供重点监控人员的有关信息,有效控制“水客”数量。对违反本条例的企业、单位,给予警告,并可处5000元罚款。

涉嫌运输违法、走私货物的机动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边防部门依法取消车辆备案资格,并在5年内禁止其继续申报。对串通商家欺诈游客的导游,管理机构将给予警告,并可处500元罚款,移交边防部门带离管理区。

 

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