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录取7月6日开始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泄露信息

2017-07-03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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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录取7月6日开始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

深圳新闻网讯 这个暑期最让高考生期待的就是录取通知书啦。昨日,记者获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6日开始,8月15日结束(初定录取日程见右表,具体以省招生办公室实际日程为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对录取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完善招生录取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和违规查处;三是加强招生信息管理,确保网上录取安全有序。值得一提的是,信息化时代下,严格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加强对考生信息数据的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联系方式、考试成绩),严禁兜售、贩卖考生信息,要坚决查处擅自对外公布考生和招生录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四是规范招生录取行为,维护招生录取工作良好秩序。严格按照考生分数和志愿顺序投档,严禁点档、点招行为;五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六是高校要及时寄送录取通知书。其中,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值得注意的是,考生凭招生院校发出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地级市、县(市、区)招生办领取考生纸质档案,并自行携带到录取高校报到。

根据《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安排

7月6日起至10日 文理类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

7月10日至12日 文理类提前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

7月12日至16日 文理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

其中12日当天则是文理类第一批“综合评价”及“地方专项计划”院校录取

7月17日至20日 第一批本科院校(含艺术类统考专业、体育

类专业)网上征集志愿

7月25日至27日 第二批本科院校(含艺术类统考专业、体育

类专业)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

7月28日至30日 第二批本科院校(含艺术类统考专业、体

育类专业)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

(记者 王华俊)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