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7年改革计划出台 聚焦七大领域27项重点改革

2017-07-18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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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7年改革计划出台

聚焦七大领域27项重点改革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17日从市委改革办获悉,《深圳市2017年改革计划》(下称《改革计划》)已经出台。《改革计划》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突出转变政府职能重点、突出提升城市质量战略、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经济体制、生态文明等七大领域,推出了27项年度重点改革项目。

以改革促发展,经济体制领域改革分量最重

27项重点改革中,经济体制领域改革的分量最重,多达11项,分别是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改革、建设前海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改革、实施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强区放权改革、构建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创新科技项目管理模式改革、创新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创建国家消费型经济试验区改革、探索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机制改革。

在生态文明领域,今年实施市区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改革等两项改革。在民主政治领域,实施推进重大事项决定权法制化改革、深化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改革等两项改革。在文化体制领域,实施深化国有文化集团改革、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等两项改革。在社会和司法体制领域,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深入推进医保激励引导机制改革、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深化警务体制机制改革等六项改革。在党的建设领域,实施深化“智慧党建”工作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群团组织改革、深化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机制改革等三项改革。在纪律检查领域,则聚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系统改革。

以改革惠民生,棚改医改教育改革力度大

《改革计划》提出,要精简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时限,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效率,推动扩大民生工程项目投资。对以划拨或协议方式供应的建设用地、划定管理范围线的非城市建设用地、区投区建及其他社会投资项目,探索建立由市政府委托各区政府审批的新型审批方式。

在探索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机制改革方面,《改革计划》提出要研究制订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配套实施办法,要采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大力推动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改善区域居住条件,消除住房质量安全隐患,完善城市配套设施,盘活土地资源支持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

医改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改革计划》提出要深入推进医保激励引导机制改革。在基层医疗集团或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内部试点开展“总额管理、结余奖励”的医保管理方式改革,促使基层医疗集团主动做好签约参保人的分级诊疗和预防保健工作,促进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群众就医行为的转变。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财政补偿机制,对家庭医生团队为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签约服务的,由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

《改革计划》提出要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明确教育集团在编制、经费、管理、评价等方面的配套办法,促进教育集团优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品牌教育集团。组建若干个教育集团,发挥名校资源辐射力和带动力,以实体化合并或联盟发展、委托管理等形式,充分输出名校的管理机制和经验,孵化一批新建高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深化强区放权,鼓励各区先行先试

2016年,深圳在强区放权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改革计划》提出,今年要继续深化强区放权改革,要进一步推动市级部门的简政放权,增强政策制定和综合监督能力;要强化区级统筹能力、执行能力,增加必要的行政资源配给,优化权责匹配;要创新市、区级“互联网+政务”服务机制,深化“一门式、一窗式”审批制度改革。

在构建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市区财政体制改革上,《改革计划》提出要实施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市区财政体制。结合市级下放的事权,进一步提高区级财政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效率不高、征地拆迁和公交补贴负担重等突出问题,促进城市建设提速提效。

在27项重点改革中,有多项改革明确由区里先行试点,包括南山、龙岗、光明试点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宝安试点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改革,坪山试点建设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罗湖试点创建国家消费型经济试验区,盐田、大鹏试点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改革等。(记者 石义胜)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