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广州开闸口,允许商用房改租赁,业内称深圳很可能跟进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广州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广州将积极支持租赁住房方式,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鼓励发展现代住房租赁产业,催生新的经济增长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夯实经济社会长久向好发展的住房基础。
具体措施
01
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支持租赁居住方式
1.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2.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最高限额提高至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
3.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租赁居住权利。在公共租赁住房中划出一定比例,优先租赁给符合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中低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4.落实税收优惠。落实国家关于对个人出租住房和承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5.保障承租人健康安全居住。加强租赁住房家具、家装环保监督、燃气消防安全监督,确保租赁住房室内环保、安全,满足居住标准。
6.保护承租人的稳定居住权。通过对租期和租金依法进行规范,控制承租人租房成本,保障承租人长期、稳定的居住权益。
7.逐步加大货币化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力度。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
02
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满足新增住房需求
8.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后, 由竞价转为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
9.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后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10.允许出租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租赁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卧室”“起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 不得按床位出租。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03
壮大现代租赁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11.扶持住房租赁企业,打造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抢占发展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的先机。
12.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鼓励村集体、经济联社租赁经营“城中村”住房,将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条件的住房统一出租,规范管理。
13.发展既有建筑现代服务业,为业主提供房屋租赁中介、代管理、代维修等服务。
14.成立广州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统筹全市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人才安居住房、直管公房等)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15.建立健全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
16.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租赁企业成立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房屋租赁日常管理。
业内解读
李宇嘉:深圳很可能跟进
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博士认为,广州出台此文件,一方面是为了贯彻国务院39号文,另一方面是贯彻年初住建部发的文件。39号文发布之后,广东省全国率先出台这个政策。 目前来看,深圳跟进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文件当中也有许多可圈可点的地方,譬如“租赁能享受与住房同等的权利”、“支持中低收入租房”、“提升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与范围”、“对租赁企业的税收”、“确保租赁企业能享受到更低的税收成本”、“商业用房改成租赁住房,包括允许改造现有的租赁住房”等。可以说,这些对广州租赁市场支持力度是非常大的。
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的同时,也相应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文件中也有几个值得大家关注的地方:
第一,必须持租赁备案的合同承担税费,租客要承担一定税费才能拿到备案。
第二,商用房改租赁住房,必须要符合规划。由于商业的消防安全标准比住宅的标准低,改造成住房后,原来的商业用房必须要跟得上消防安全和达到建筑安全标准。
第三,如今的租赁住房为了缓解租赁成本过高的压力,形成许多隔断。如果不允许隔断的产生,租赁收入会降低,实施难度也将会增大。这一点, 按照深圳人均不低于6平米住房的标准来看,深圳的细则更为灵活点。
在整个城市租赁占比约80%的深圳,早已建立起租赁为主的住房公共体系,但租赁管理一直没有很好的法规。目前来看,去行政化背景下,广州租赁新规已经实行,深圳很有可能跟进。
罗宇:深圳会否跟进?保持观望
深圳合一城市更新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罗宇表示,租赁用房能够实施,能够带来大量的供应,减少存量去化的风险,降低租金。 深圳一直以来都不会盲目效仿省里的政策,这更多需要因地制宜,深圳未来是否跟进,还是保持观望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