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买辆车 4S店还要加价好几万 用什么来维权?

2017-07-25 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新车即将到店不按4S店规定不订合同

  为了证实邱先生的说法,记者跟随邱先生再次来到了宝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罗沙路店,销售人员表示由于邱先生发了律师函给他们的公司负责人,他们现在帮邱先生递交的减免费用的申请被搁置了,现在还是没有办法减免任何费用。

  销售人员说,邱先生的车已经在运送到店的过程中,8月初就可以提车。

  但是,邱先生所提出的减去贷款服务费和保险费用,却是公司无法妥协的,并且销售人员说,新政虽然已经出台,但公司也有自己的经营方式,在新政之后如果客人有这些费用上的问题,他们甚至可以不卖给客人。

  现在,如果邱先生仍然不想继续签订合同,只能算是违约了。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

  不过,邱先生的遭遇却是,必须服从4S店列出的合同条款,否则不予签约。那么,这种情况究竟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呢?

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