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读
1 共有产权住房将替代自住房
从2017年8月3日这个时间节点之后,自住房将被新的共有产权住房替代。
当然,原有的老自住房还是会执行老办法;今后新入市销售的项目,包括目前尚未摇号的朝阳区锦都家园自住房项目,也将执行新的共有产权住房规定。特别说明,朝阳区锦都家园将执行按老办法审核条件,将来销售的时候签订新版合同,按照新办法管理。
所谓“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简单来说,就是一套房子,政府和购房人各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那么购房人在购买时就可以支付较少的房款,买下一套自住的房屋。更有利于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虽然政府也占有一定比例的产权,但如果购房人是自住的话,那么房屋的使用权是完全归购房人的。确保了通过此套房屋来实现家庭自住的目的。
这次征求意见稿里一些总体的内容包括,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会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及土地供应计划中单独列出、优先供应。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用于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及重点人才居住需求。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也就是说,和自住房一样,共有产权住房也覆盖到了“新北京人”。
2 准入资格:符合限购且无房家庭才可申请
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和目前的自住房有很多差别。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