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5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 据深圳交警消息,8月14日上午8时30分许,深圳光明交警铁骑根据居民投诉,在松白同观路依法查处了一辆在早高峰期间教学的教练车。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9条第2款与第117条的规定,持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教练车上道路学习驾驶技能的,应当按照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
不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技能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随车教练处一千元罚款。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