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街道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深入推进报告制度

2017-08-21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志明 通讯员 吕振艳)8月21日上午,桃源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学习并研究落实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桃源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黄衍强主持会议,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规定》和《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黄衍强表示,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街道党工委将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规定》和《办法》落地生根。黄衍强要求街道党员领导干部仔细研读《规定》和《办法》,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应报尽报。发现有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对有意瞒报的,建议不得提拔任用;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把《规定》和《办法》作为一道廉洁自律的防线,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勤政、 廉政、防微杜渐,以身作则树立优良的党风政风。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