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发布 连续十个月创下新高

2017-08-24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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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发布

连续十个月创下新高

深圳新闻网讯 昨日,市文明办发布7月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该月交通文明指数为84.06分,连续十个月创下监测以来最高分。

7月份,深圳市各级政府和相关成员单位正如火如荼开展第五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尤其交警部门继续开展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整治行动,从7月1日起正式启动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实行共享单车停用措施。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文明氛围。城市交通文明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的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7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4.06分,比上月增加0.35分,比上年同期增加3.11分,连续十个月创下监测以来的最高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55%。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均呈不同程度上升的现象。其中守法率指数为84.03分,比上月增加0.10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有交通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有所减少。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9.96分,比上月增加0.17分,处于“基本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上升,选择“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市民占50.59%,比上月上升1.13个百分点。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3.08分,比上月增加0.19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和信号灯故障现象减少。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9.33分,比上月增加2.41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堆物、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其中出现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分别比上月减少17个次和23个次。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福田区得分最高,为87.69分;其次是南山区和罗湖区,得分分别为87.10分和86.99分;大鹏新区得分依然最低,为76.30分;宝安区得分也相对较低,为78.98分。(记者韩文嘉)

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