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职业性中暑”算工伤 须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

2017-08-25 来源:深圳商报

原标题:高温作业“职业性中暑”算工伤

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以内应申请工伤认定

近日天气炎热,上班时中暑了算不算工伤?穿拖鞋上班摔伤算不算工伤?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的“职业性中暑”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以内申请工伤认定。

“职业性中暑”可认定为工伤

小陈是深圳某建筑工地的一名砂浆搅拌工,由于连日在高温下作业,有一天下午在工地中暑,昏迷后送医院救治。后经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小陈的中暑属于“职业性中暑”。小陈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据了解,《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认定为工伤。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就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也就是说,“职业性中暑”应认定为工伤。

办理职业病诊断很重要

哪种情形算“职业性中暑”,不是自己说的算。按规定,只有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中暑从业者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认定为工伤。这类从业者一般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有高温接触史,如钢铁工人、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等。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一般来说,高温作业引起的中暑,通常中暑后经简单处理或治疗后能恢复正常。由于劳动者对政策法规不了解或嫌麻烦,在工作时间作业发生的中暑,很少办理职业病诊断。如劳动者认为是职业性中暑,需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向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办理职业病诊断。职业性中暑的诊断既要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还要综合考虑职业史、作业环境的气温、湿度及劳动强度等。诊断为职业性中暑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穿拖鞋上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大热天有些人习惯穿拖鞋出门,小吴穿个拖鞋去上班,结果在公司下楼取文件时不小心摔倒,造成小腿骨折。事后,小吴要求公司给申报工伤。但公司认为,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员工不允许穿拖鞋,小吴违反了公司安全规定才受伤的,不属于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小吴是在上班期间在公司内下楼取文件时摔伤的,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小吴穿拖鞋上班的行为虽然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但并不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排除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所以,小吴依法应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用人单位须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30日内为职工申报工伤的话,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前发生的符合条例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哪些资料?有3项必备材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二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是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是职业病鉴定书。为了调查工伤事故,除上述3种材料之外,社保部门会根据事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参保人发生工伤事故经过的证据材料,比如证人证词、监控视频、记录照片、上下班考勤记录等。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