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遇霸王条款?市消委会责令4家证券公司全面整改

2017-09-05 来源:读特

原标题:

开户遇霸王条款?市消委会责令4家证券公司全面整改

深圳新闻网讯 4日,深圳消委会发布对证券开户合同格式条款“回头看”研究报告。记者获悉,9家在深营业的证券公司按照消委会评议意见对合同条款进行了修改,其中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华西证券、国泰君安证券4家证券公司全面接受消委会意见进行了整改,其他证券公司的整改情况依然存在部分问题。

2016年初,深圳市消委会组织开展了深圳市证券开户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调查、评议工作,对收集到的9家在深营业的证券公司开户协议文本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法律评析。自1月份开始市消委会陆续收到各证券公司整改情况的书面反馈函。

经市消委会研究,各证券公司按照消委会评议意见对合同条款进行了修改,其中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华西证券、国泰君安证券4家证券公司全面接受消委会意见进行了整改,其他证券公司的整改情况依然存在部分问题;关于开户格式合同公示问题,中泰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华西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等5家证券公司开户合同已经在官网上进行公示;通知方式不合理问题,大通证券将原条款中对合同修改“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改为“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或由乙方以邮件方式通知甲方”。消委会认为,大通证券公司的修改并不完全,因为本条款规定合同内容修改时应通知消费者,消费者的知情同意权依然无法得到保障。

关于不当赋予经营者单方定价、单方调价的权利的问题:平安证券公司对消委会评议内容持异议态度,平安证券公司认为公司不存在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变更服务套餐、调整后续业务办理范围及收费标准的情形,如果公司变更收费标准,对于新客户,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有关备案及公告程序,告知投资者;对于老客户,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同意调整,否则公司没有权利单方面变更,只能根据客户要求执行相关业务流程后才能变更。

另外,长江证券第十九条删除了,依旧保留“乙方有权依法制定上述佣金及其他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并可根据市场状况调整上述收费标准”。消委会认为,收费标准、服务套餐等内容属于协议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公司对佣金及其他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的调整,属于对协议重大事项的变更。而且“根据市场状况调整”的表述十分笼统,没有明确的标准;其次,即使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调整,也并不意味着证券公司可以单方调整收费标准。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加强法律意识,签订证券交易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和反映。记者 罗莉琼

 

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