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牌车辆不能再任性 临牌违法最高会被拘留还罚款1万

2017-09-05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9月5日讯(记者 涂胜)由于临时号牌无法被电子警察抓拍的原因,致使部分临时号牌车主交通违法后存在侥幸心理,为此,深圳交警将从9月11日开始,通过铁骑巡逻警力、路口固定执勤警力,每天设置55个整治组,持续开展悬挂临时号牌机动车违法的专项整治工作。

9月5日下午,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2017年8月份期间,深圳路面卡口每天平均过车数约为1300万辆,其中,悬挂零时号牌的机动车平均约有25万辆,占比1.9%。自2017年9月1日开始,深圳市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的载客汽车采取限行措施,交警将通过全市各卡口电子警察实施非现场查处,对非本市核发的临时号牌载客汽车,不适用“限外”通告中前两次在禁行区域内免于处罚的规定,在工作日高峰期现场发现的外地临牌车,直接按“冲禁令”进行处罚,罚款300元记3分。

深圳交警指挥处勤务科曹海涛科长介绍具体整治措施

此外,对临时号牌机动车的“冲禁令”(含非本市号牌载客汽车、货车、泥头车、黄标车、教练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也将直接予以现场处罚。

据深圳交警指挥处勤务科曹海涛科长介绍,此次整治的违法项目主要包括,机动车无临时号牌、临时号牌过期、不粘贴临时号牌或不按规定粘贴临时号牌违法;悬挂临时号牌机动车“冲禁令”的违法;临时号牌车辆违停、乱变线、闯红灯等各类违法。

执法过程中,交警将对未悬挂号牌且无临时号牌、临时号牌超过有效期、不粘贴或未按规定粘贴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违法行为直接进行现场查处,属违法停车的,一律拖移至扣车场;对临时号牌机动车现场核查档案号牌资料,对于无号牌档案资料的机动车予以现场扣车和处罚;对于伪造临时号牌或使用伪造临时号牌的当事人依法予以拘留;对非本市核发的临时号牌载客汽车,不适用“限外”通告中前两次在禁行区域内免于处罚的规定,在工作日高峰期现场发现的非本市临时号牌载客汽车,直接按“冲禁令”进行现场处罚;对临时号牌机动车的“冲禁令”(含非本市号牌载客汽车、货车、泥头车、黄标车、教练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法行为,由执勤民警直接予以现场处罚;已取得临时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不得将临时号牌放置在车内其他地方,务必要粘贴在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的指定位置。

同时,《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驾驶无号牌、无行驶证或者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处一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第三十一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已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在前、后挡风玻璃粘贴临时通行牌证,按照前款规定处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使用临时号牌需要按照规范使用,不能以为使用临时号牌能够逃避监管”,深圳交警指挥处勤务科曹海涛科长提醒广大车主使用临时号牌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