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45天未处理的 将责令停驶

2017-09-05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9月5日讯(记者 涂胜)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以下简称“两客一危”车辆)及校车的安全关系着无数人的生命安全,对于此类车辆的安全监管一刻也不能松懈。记者从深圳交警局获悉,深圳交警将从即日起开展“两客一危”车辆、校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超过45天未处理的责令停驶。

近1700辆“两客一危”车辆、校车存在违法未处理

据深圳交警统计,全市目前共有1654辆公路客运大客车、旅游客运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及校车存在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情况,其中,交通违法未处理宗数超过10宗的有25辆,最多的前10辆车是:

 

交通违法未处理宗数最多的10辆车

根据企业名下违法未处理车辆数来看,目前违法未处理车辆最多的前十家企业是:

违法未处理车辆最多的前十家企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45日未处理完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送移动电话信息,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停驶该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为止”。(该项法规主要针对的是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包括交警现场执法,对违法行为开出交通违法告知单的情况。)

针对“两客一危”车辆、校车存在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情况,深圳交警将开展专项整治,对交通违法超过45天未处理车辆,在通知停驶后仍上道路行驶的,将按照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予以处罚。依据《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处300元罚款;对重中型载货汽车,依据《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处1000元罚款,一年有二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2000元罚款。同时记3分,并可以扣留机动车,待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予以发还。

对于存在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两客一危”车辆、校车所属企业或所有人,在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时,必须到车驾管指定窗口,核查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消除情况后,方予以办理。

逐车告知,9月11日正式执法

为确保各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处理交通违法,深圳交警从8月27日开始,已经安排民警逐车上门,书面告知管理企业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提醒车主及时处理。对于地址变更无法联系到的车辆所有人,深圳交警将通过电子诱导屏、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告。9月11日起,深圳交警将开始正式执法,启动全市电子警察予以抓拍,并安排路面警力予以查扣

此外,深圳交警呼吁,车辆的管理人或实际使用人,要关注车辆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司机可注册成为深圳交警星级用户,交通违法信息可24小时内推送,企业用户可加入深圳交警重点车辆服务平台,及时掌握车辆交通违法、事故信息。同时,车主在住址、电话号码改变后要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以便及时接收深圳交警推送的信息。

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