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职称评审仍有新政策

2017-09-12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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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职称评审仍有新政策

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由我市负责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9月11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7年深圳市属各评委会职称申报受理9月25日开始。自今年起,深圳市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由本市负责。

市属评委会受理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26日

2017年深圳市属各评委会职称申报受理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26日。其中,10月26日24时前,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日常工作部门受理。在此时点前,未提交日常工作部门受理的申报记录无法继续申报本年职称评审。

10月28日12时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并完成职称评审费的缴费。在此时点前,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缴费的,将退回申报并无法继续申报本年职称评审。10月28日18时前,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须完成缴费确认工作。

深圳市属各评委会受理的职称均统一在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首页—网上申报—人事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系统(https://sz12333.gov.cn/tpmisunit/zjindex.jsp)申报,申报系统于9月25日零时起开放。

深圳市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由本市负责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起,深圳市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由本市负责。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系列各专业正、副高职称,由各学校根据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和要求自主组织开展。深圳市中专、技校(民办技校除外)教师仍按原有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我市创新型人才职称实行特殊评审政策

深圳市开展创新型人才职称特殊评审政策,建立激励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将技术创新和创造、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发明专利转化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科技人员的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部分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以考代评:知识产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以考代评;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评审;标准化工程专业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2015、2016、2017年考试合格的人员可申报2017年度职称评审。

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今年职称评审中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在申报评审时不要求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

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今年继续建立职称诚信档案。凡提交虚假材料或未如实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通过的结果或撤销已获得的资格,将记录在个人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并自下年度起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