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游泳场所卫生吗?全市共53家A级泳池

2017-10-09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10月9日讯(记者 刘梦婷 通讯员 曾玲)2017年,深圳卫生监督部门分3批次完成对全市796家游泳场所的全面监督抽检,其中合格739家,合格率为92.8%,不合格57家,不合格率为7.2%,全市持证游泳场所监督覆盖率及抽检覆盖率均达到100%。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卫生管理的信用体系,让市民更加直观地了解游泳场所卫生质量水平,深圳市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了游泳场所A、B、C级卫生量化分级评审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按照规定,游泳场所必须将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卫生量化结果证书在泳场显眼处悬挂公示,量化结果书上A级游泳场所标识绿色笑脸,B级标识黄色,C级为红色,方便市民辨认。

本次向社会公示卫生量化等级的游泳场所共计750家,均为已获得卫生许可证满1年的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未满1年的暂不予评级。本次共评审出2017年度卫生信誉度等级为A级游泳场所53家,B级游泳场所527家,C级游泳场所170家。市民可以通过分级直观、准确地了解该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其中A级卫生等级最高,B、C级次之。

据悉,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并不是一评定终身,卫生监督部门以每年度为一个周期,严格根据《深圳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中37条细则对被评审的泳场进行动态卫生量化评分,每年均会根据得分对全市泳场的A、B、C级卫生量化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得分为90分以上的游泳场所,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得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得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评分项目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营业、禁止提供出租游泳衣裤服务、有强制通过式浸脚池、有检测游泳池水质余氯和pH值等仪器、有游泳池水处理循环过滤系统和水质消毒设备且能正常使用以及有新水补充措施(新水补充量要求不少于5%/每日)为关键项,一项不合格将直接不予评定等级。对于不予评定等级者,卫生监督部门将予以行政处罚、专业指导,并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

    卫监部门提醒,市民在游泳前可在游泳场所显眼处留意“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中公示的卫生量化分级,等级越高,卫生状况和设备越好,同时也可留意泳池是否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水质检测报告,并可通过个人观感判断水质情况。比如用肉眼观察池水是否清澈,如果水浑浊,沉淀物太多时尽量不要下水。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