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红酒绿惹人醉 强制猥亵犯了罪

2018-02-01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董非 通讯员 周正 孙婷婷) 一男顾客凌晨趁俱乐部女服务员醉酒之际,在员工休息室强行实施猥亵。近日,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被害人谭某某,17岁,在南山区白石洲某俱乐部上班。2017年11月3日晚,犯罪嫌疑人胡某来到俱乐部喝酒,凌晨胡某上卫生间途中,发现被害人谭某某醉酒后一个人躺在休息室里的沙发上休息,见四下无人就进入休息室,对当时因醉酒无意识的谭某某进行猥亵。后还将进屋看望谭某某的俱乐部同事强行推出房间,该同事意识到胡某可能要对谭某某不轨,便叫来其他同事并报警,胡某见状慌忙逃跑,后被赶来的民警抓获。

检察官提醒,醉酒不是阻却犯罪行为成立的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娱乐有度,爱护自己,尊重他人,切莫因为一时的意念触犯法律。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