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赶紧收藏!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引新鲜出炉

2018-02-08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徐哲康)南山区小一学位申请工作今年三月即将启动,为了让各位家长提前熟悉招生政策,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编写了本指引,家长可利用假期做好申请学位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

据悉,由于2018年正式的招生文件还没有发布,故本指引只做参照使用,所涉及的政策要求和时间安排仅供参考,一切均以2018年招生工作开始后正式发布的招生文件为准。

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引

一、时间安排(以2017年时间为例)

1.网上申请:4月24日—5月3日

2.到学校验核材料:5月6—7日

3.公布录取名单:6月28日下午3点后,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也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具有深圳市户籍或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三、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首先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点击“招生信息”→点击“小一学位申请”→凭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入系统→按要求进行填写→检查无误后保存→打印。

四、申请学位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必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圳户籍儿童(大陆地区)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父母必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3.台湾籍儿童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提交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送基础教育科A801审核备案);

(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4.港澳籍学生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父母必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五、学区划分

可在“南山教育在线”网站 “学区地图”栏目查询(每年的学区图以当年3月上旬“南山教育在线”网站发布的为准)。(网址:http://www.szns.edu.cn/)

备注:

1.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的可以按照租住年限正常计分;提供《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的可以申请学位,但不能计分。

2.2017年起,取消使用营业执照申请学位。

3.南山区近年来大力推进学位建设,但由于区域人口快速增长,小一学位持续紧张,尤其是南头、前海、后海、蛇口、中心区、科技园、华侨城等片区学位的供需矛盾较大,每年都会有学生被分流到学区外的学校,提醒大家不要在以上片区学校学区内临时购买二手房或办理租赁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请大家务必如实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学校、教育局将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网上数据比对平台(织网工程)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凡提供虚假材料或表中填写内容与实际验核的入学材料不一致的,一律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不做调剂安排。

5.2015年起,我区在部分学区严格实行学区房锁定政策,涉及的学校和具体规定请各位家长登录“南山教育在线”查看“关于南山区住房学位锁定的温馨提醒”。

6.为及时获取2018年招生政策,请关注“南山教育”微信公众号。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