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03-23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黄力雯)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建设好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南山区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渣土倾倒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垄断一定区域内废品收购、“黑煤气”的黑恶势力;

(十一)侵害学生安全、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教唆、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黑恶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二)在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扣押金的黑恶势力;

(十三)恶意插手医疗纠纷,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疗机构造成负面影响,并从中牟利的黑恶势力;

(十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五)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十六)以威胁恐吓手段、强买强卖、恶意侵占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黑恶势力;

(十七)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提供有价值案件线索或协助破案的,经核实予以奖励;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严惩。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南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755-26994989(工作时间之外,如遇紧急情况请先拨打110)

电子邮箱:nsshce@163.com

寄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388号南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分局扫黑除恶办)收,邮编:518052

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可向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55-26662751或12388

电子邮箱:jwjcjxfs@szns.gov.cn

寄信地址:南山区桃园路6号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大楼911房(南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防腐执纪组)收,邮编:518059

深圳市南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3日


 

编辑:董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