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伪造简历“化身”求职 “自盗”单位财物

2018-03-23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董非 通讯员 周正 关建勋)屡次伪造不同的身份及简历,专门应聘电子公司物料员岗位,“监守自盗”有价值的电子芯片后就迅速逃离。近日,由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盗窃案,经法院一审审理,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7年2月至6月,黄某利用化名为“李青”、“邓成猛”等虚假身份,以求职、试工为名,利用易于接触单位财物,熟悉作案环境之便,盗走入职公司的电子芯片等财物,涉案金额达数万元人民币。据了解,黄某属于惯偷,曾于2012年、2013年、2015年采用类似手法作案,2017年6月13日,黄某于龙华区一网吧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提醒:春节后正处招工旺季,各用人单位一定要把好“进人关”,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要认真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购买鉴别身份证件真伪的机器或通过公安机关进行核实,切莫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同时要加强对货物的监控和管理,司法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编辑:董非